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二级单位:
2025年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钉钉子精神做好两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做实党组织日常监督,进一步提高纠治“四风”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成效,坚决杜绝学习教育结束即“过关”的错误思想,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新提拔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以铁规矩锻造好作风。结合实际精准把握“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严防“四风”问题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勾兑等问题,组织学习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学校纪委网站等),从反面典型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强化警示作用。
二、严守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
节日期间,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包括但不限于):
1.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
2.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
3.严禁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节礼、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等;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礼券、消费卡、名贵土特产、高档烟酒茶、月饼、蟹卡蟹券等;
5.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8.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9.严禁组织、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等活动;
10.严禁借机搞隐形变异的“感情投资”。
三、弘扬新风正气,践行优良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纠树并举,把节日期间纠治“四风”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地见效相结合,将节日作风建设与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以新风正气抵御“四风”侵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崇廉拒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带头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营造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全体教职工要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勤俭节约美德,反对奢侈浪费,倡导文明健康过节方式,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培育文明风尚,秉持优良师德师风,主动抵制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以清廉家风涵养优良作风。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将严查快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电话:021-62483078、62495375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仲彝楼1号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