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徐亮同志为我校专兼职纪检干部做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5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海市纪委二次全会及上海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相关精神,努力提升学校专兼职纪检干部综合能力,根据培训计划,5月17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邀请上海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徐亮为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报告。受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周银娥同志委托,报告会由校纪委副书记刘春友同志主持。




徐亮同志结合大量生动鲜活的具体案例,从理论渊源、实践基础、政策把握三个方面就如何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作了深入解读。徐亮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恢复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的现实需要,是对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巩固整治“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需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进一步具体化。在如何精准有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徐亮指出,一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重在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二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在方式方法上要有所转变,防止第一种形态的滥用;三要让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合理把握第二、三种形态的转换;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徐亮同志强调指出,工作中要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通过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校纪委副书记刘春友同志对徐亮主任的报告表示感谢,认为此次报告全面阐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路径,帮助大家厘清了概念误区,深化了对“四种形态”的准确理解,受益匪浅。会上,刘春友同志还对纪检干部提了三点意见一是全体纪检干部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强化自身建设。特别要深刻理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各自岗位上强化实践锻炼;二是纪检委员要主动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强日常监督,推动优化所在党组织“四责协同”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监督合力;三是纪检干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共同绘就上戏教书育人环境的清廉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