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期间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1-07-15浏览次数:81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上海市纪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暑期期间作风建设,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针对假期会议、出差、外出实践交流等较密集的情况,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做如下提示。

1.例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2.严禁违规组织、接受宴请。公务出行人员不得在出差期间组织、接受违反规定的超标准工作宴请。工作餐应为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特别要注意的是,自费购买高档名酒和高档菜肴造成不良影响亦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3.公务出行期间不得违规前往风景名胜区或接受非工作需要的参观。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出行期间自费前往旅游景区亦属违纪行为。

4.不得违规领取差旅补贴。赴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如统一报销工作餐费、交通费用,不得事后再重复领取相关补助,不得冒领相关补助。

5.防止子女升学宴请、婚事等事项中违规踩线。注意做好相关事项的事前申报,不得超标准宴请,不得违规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等的红包礼金。

6.严禁公车私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公车管理,杜绝发生公车私用现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适时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暑假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要落实好暑假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规范言行,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暑假期间如有离沪出行,需按规定及时报备,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于暑期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学校纪委将根据要求严查快处。

监督举报邮箱:sxjwb@sta.edu.cn


附件: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pdf


 

纪监综合办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