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81

各职能部门、二级院系、附属学校: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保证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作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做到两个维护的务实举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送“天价彩礼”等陋习歪风,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海市纪委监委近期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各部门单位要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和巩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处。

监督举报电话:021-62495375

邮箱:sxjwb@sta.edu.cn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仲彝楼1号301室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