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院系、附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三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 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应当选题精准、措施可行、流程清晰、成果显示度高。注意避免将日常业务工作等同为党风廉政建设项目;
2. 每个单位、部门至少确立一项(可多项)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填写附件:“项目书”),项目开展时间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主题应结合单位具体实际,根据尚存在的工作薄弱环节和相关风险点确定。
3. 各二级院系、附属学校应在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会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确定本单位年度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立项内容应当通过部门会议的形式研究确定。
二、项目选题
二级院系可结合单位具体业务,从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确立本年度建设项目;职能部门立项内容除结合部门职责外,还应结合分管院领导立项情况或征求分管领导意见;附属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立重点廉政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1. 二级院系、附属学校提报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书》需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联系领导同意;各职能部门项目书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同意。
2. 党办、纪委办将就各单位项目书制订情况进行沟通反馈,完善建设内容,并加强过程管理,年终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项验收。
3. 立项书请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送至:华山路校区仲彝楼1号30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王晔斐OA邮箱,截止时间:2021年4月4日前。
联系人:王晔斐 联系电话:6249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