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各党组织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根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二、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精神要求落地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严防餐饮浪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工作要求,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严明纪律规矩意识,坚决令行禁止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1. 严守政治纪律。严禁利用网络工具以及讲座、论坛、座谈会等方式发表、转发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和国家集中统一的言论。
2. 严守廉洁纪律。严禁借招生工作收受礼品礼金;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土特产、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特定关系人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感情投资”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3.遵守请假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境);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和未按规定私自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等;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或擅自改变既定路线。党员领导干部假期内离开上海市,需按照有关规定报备。
4.规范培训行为。假日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以学校名义举办培训活动,不得擅自将学校房屋租借给他人举办任何未经学校批准的培训活动。
5. 严防餐饮浪费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治在公务用餐、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
6. 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规定。
四、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监督
各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协助所在党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教育,重申作风纪律要求。
对节日期间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坚决严查快处,并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1-62483078;
电子邮箱: sxjwb@sta.edu.cn
上海戏剧学院纪委办公室
上海戏剧学院监察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