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41



各职能部门、二级院系、附属学校: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校《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方案》,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和巩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各自廉政风险点排摸情况,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的风险防控,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相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学校纪委将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处。

监督举报电话:62495375,62483078

邮箱:shxjxyjw@163.com

地址:华山路校区仲彝楼(1301室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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